機能性表示食品制度於 2015 年施行,與特定保健用食品(特保)不同,不需消費者廳個別承認、僅需申報。事業者依科學根據自負其責標示機能,是中小品牌與原料商也能運用的制度。

但「僅需申報」這四個字若鬆懈會吃虧。申報資料實質受審查,不齊全則退件,最壞會被撤回勸告。本文介紹真鶴薬事組日常運轉的 申報實務流程

01制度全貌

機能性表示食品需以申報書呈現五要素:(1) 機能性關連成分特定(2) 安全性科學根據(3) 機能性科學根據(4) 製造/品質管理(5) 標示見本。資料整備通常需 6〜12 個月

8,000+累計申報受理件數
60 日受理至公告基準日數
3 路徑機能性根據選項

02原料選定:3 條路徑

機能性根據建構方法:(A) 最終商品人體試驗(B) 機能性關連成分研究回顧(C) 既有申報原料使用。中小品牌建議 (C) → (B) 順序。使用已有申報實績的原料可大幅降低安全性評估負擔。

機能性表示食品 3 路徑比較 — 人體試驗/系統性回顧/既有原料
Fig. 1 — Three routes to functional claims.

03研究回顧(系統性回顧)

研究回顧需從 PubMed、醫中誌、JDream III 等資料庫,依 PRISMA 準則 全面收集人體介入試驗並進行品質評估。需專業統計知識與論文判讀力,通常與外部委託機構協作。

  1. 檢索式建構(PICO 設計)
  2. 資料庫檢索與重複排除
  3. 論文篩選(一次/二次)
  4. 論文品質評估(Cochrane Risk of Bias)
  5. 定性/定量整合(meta-analysis)
  6. 回顧報告書撰寫
— 注意點

採用論文「數量」之外,「品質」更被重視。偏差風險高的試驗為主則機能性根據被認定薄弱。

04安全性評估

三層建構:(1) 既有資訊評估(2) 攝取實績評估(3) 安全性試驗實施。長年食用經驗的原料以 (1)(2) 構成;新原料需 (3) 毒性試驗。

05申報書結構

申報書由樣式 I〜VII 構成,附件包含研究回顧報告書、安全性評估書、製造工程流程圖、標示見本。總頁數約 200〜400 頁

機能性表示食品申報資料夾堆疊 — 木桌靜物
Fig. 2 — A complete registration dossier.

06送件與公告

透過消費者廳申報資料庫電子送件。受理後 60 日 內無退件則公告,可開始上架標示。退件時需撰寫回覆書並重送,初次申報 2〜3 次往返為正常。

「申報一次到位」是錯覺,「以兩次往返為前提排時程」是現場鐵律。— 真鶴 薬事組
— 申報代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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